据了解,“天赐·文昌壹号”位于抚州高新区文昌大道与惠泉路交汇处,小区共七栋建筑,由五栋17层的高层和两栋9层的小高层组成,共349户。最近,业主们陆续接到开发商的通知,称房子的实际面积比当初买房时大了些,需要业主补交“面积差价”,可一部分业主查询后,却很疑惑。
抚州高新区“天赐·文昌壹号” 业主 :徐女士我们看了面积表,我们家我当时看了就是-4.65平方,我就看了下不对,别人家只是差0.02平方。我说为什么咱们家会差这么远呢,因为毕竟同一栋楼 一样的户型,所以我就很震惊。
记者:这种情况的有多少户?
抚州高新区“天赐·文昌壹号” 业主 姚女士:有92户,高层倒数两层,还有7栋跟8栋,整栋都是这样。
业主们告诉记者,小区小高层和高层15楼以上的房子,实测面积都超了4-6个平方。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,就是做了封闭式阳台。业主们怀疑,“超面积”就与阳台封闭后,算了全面积有关,而这和开发商销售时宣传的内容完全不一样。
抚州高新区“天赐·文昌壹号”业主 姚女士:我们当时买的期房,说阳台送一半的,效果图是送一半的。
记者注意到,业主们提供的户型图宣传单上,确实标注有赠送面积,其中就包括了南北两个阳台各一半的面积。此外,购房合同中也写着,商品房有0个阳台封闭,2个阳台非封闭。不过,末尾还有一句,阳台是否封闭以设计规划文件为准。
抚州高新区“天赐·文昌壹号”业主 徐女士:开发商就是一个欺诈销售,因为卖我们的时候说的特别好 ,现在面积就变成了全部面积,我们就很郁闷 。
开发商:封闭阳台算全面积 规划部门是这么算的
情况真的如业主们所说吗?为了核实情况,7月8日上午,记者来到了“天赐·文昌壹号”销售中心,负责给业主们办补交手续的工作人员表示,面积误差绝对值3%以内的部分由业主按合同价结算,3%以外则由开发商承担。按照业主们查询的结果,面积差达到4到6个平米的均超过了房屋总面积的3%,而按原房价6700多计算的话,有90多户“超面积”的业主,都要补交两万元左右的购房款。不过业主询问原因时,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说法。
业主:这个超出来的是怎么算的?
抚州高新区“天赐·文昌壹号 ”销售中心 工作人员:算的话,他是房管局算的,具体怎么算的我不清楚。
业主:你这是把阳台的面积算到里面去了么?我们如果来交钱,你们就这样解释的么?
抚州高新区“天赐·文昌壹号 ”销售中心 工作人员:如果面积你有问题,你可以自己量,自己量过如果有争议,可以自己去找房管局问一下。
随后业主们联系上了开发商——天赐置业公司一名梁姓负责人,他表示,超出的面积确实因封闭的阳台产生。
天赐置业公司负责人 梁先生 :全封闭啊,阳台算全面积。
业主:为什么我们买的时候没这样说?
天赐置业公司负责人 梁先生:买的时候没说,现在规划局就是这样的啊,就这个面积算的。
业主:那合同里不是说送一半的么? 两个非封闭阳台么?
天赐置业公司负责人 梁先生:后面还有句话,以具体规划为准啊。
业主:买的时候就是图纸上赠送一半的,也没给我们说明。
天赐置业公司负责人 梁先生:现在就是按实测面积算好不,到时候看老板怎么
按照开发商的说法,阳台封闭并按全面积计算,这都是按现在的规划及房管部门实测面积来执行的。可在业主们看来,这都与当初的宣传及合同相违背。难道是后期的规划,发生了变更吗?为了核实相关情况,记者继续展开调查。
记者首先找到了抚州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科,以“天赐·文昌壹号”1号楼为例进行查询,发现该楼16、17层的阳台原本就是按全封闭报批规划的,中途也没有发生过变更
记者:报的时候封闭的是吧?
业主:合同上说送一半嘛
记者:那像它卖给我们的时候,合同上又写0封闭。
抚州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科 工作人员:你这个是销售营销上的(纠纷),这个就不归我们来界定。
据此,业主们质疑,开发商故意将已经报批全封闭的阳台,在合同中写成0封闭,涉嫌虚假宣传。对于这一问题,另一科室的工作人员还给出了建议。
抚州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工作人员:你们是一个销售上的纠纷,要找到源头。第一个,你找房管局,我们为什么房屋还有个预售制度呢,所以从制度上要把关紧。制度上把完关,如果对他们还有什么质疑,可以找规划管理。
记者随后找到抚州高新区房管局,房管科负责人陈飙龙表示,所有合同都是以住建局和住建部下发的统一模板进行合同签约的。开发商在办理房产预售前,都要进行合同备案,不过,房管局不会对每一户都进行审核。
抚州高新区房管局房管科 陈飙龙:当时他们销售情况,我们也不是很清楚,它是一栋楼审核一个模板。之前的一些做法都是一栋楼模板都是一样的,每一户情况不会分得那么细。
记者:所以它会写以实际规划为主?
抚州高新区房管局房管科 陈飙龙:对。
记者:但是又没有人去审核这个规划,就是规划和房管局是分开的。
抚州高新区房管局房管科 陈飙龙:对。
记者:那可不可以理解为开发商钻了这个漏洞呢?
抚州高新区房管局房管科 陈飙龙:这块反正根据我们的一些销售管理办法,我们这块是没有(监管的)。
陈飙龙表示,其实他们已经组织开发商和业主们进行过协商,开发商只肯多承担0.5个面积的差额,对此,业主们无法接受。他们建议业主们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。
律师:根据合同 面积误差超3%可申请退房
律师 高正蔚: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,我们看到它有个备注,括号里以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划为准,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,就是规划在合同之前确定的还是合同签订之后确定的,如果合同签订之前就已经确定了这个规划,然后在合同中的条款又约定的内容与规划相违背的话,那就说明开发商本身有欺诈的嫌疑。
此外,律师注意到,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约定,建筑面积、套内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过3%时,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,也就是说,房子面积误差超过3%,业主可以申请退房。